向女士购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屋后,找装修公司装修并支付装修费共4万元,却遭遇家装★★“烂尾★★”工程。她将装♥修公司♣和承包人告上法院。近日,下陆区法院依法♥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,并判令装修公司和承♣包人返还部分装修款。
2021年,向女士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53.14平方米♣的房子。2022年4月,她与某装修公司和♥承包人孙某签订《装修合同》,由装修公司包工、包材料,合同工♣程造价为5万元,约定工程期限80天,工程竣工日期为2022年♥7月20日。向女士陆续向该工程承包人支付装修款共计4万元。但是,装修人员总是做做停停,夏天时说天热了,天凉再做。可是天凉了,向女士打电话催促时装修公司返还,孙某电话也不接了。之后,向女士进入一个装修群,在群里讲述了自己装修的遭遇,希望装修承包人♣孙某如果不能做就进行工♣程结算公司装修搬迁。2022年11月7日,向女士再次联系孙某,要求其继续装修施工或者进行工程结算,返还部分预交款。孙某表示同意,让她更换他人继续装修施工后再无音信,也不进♣行结算。于是,向女士起诉至法院。
两被告♥无正当理由均未到庭参加诉讼。法官打电话联系孙某,凯发国际官网首页其认可案涉♥工程尚未装修完毕,装修公司实际系其与他人合伙,其愿意退还10000元装修款给向女士。因原、被告就退款金额未达成一致,原告申请对案涉装修工程的相关款项进行鉴定。法官多次打电话通知原、被告共同选择鉴定机构,但孙某未接电话,原告只得自行鉴定。该装修部分经工程造价公司评估,按实际现场的工程量,计算出此工程费用实际为12172.54元,向女士支付♣评估费3000元。
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凯发国际官网首页解除双方♥签订的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♣议书》;被告某装修公司、孙某共同向原告向某返还♥装修款27827.46元,并支付违约金及评估费3000元。